东方市教育局关于东方市公爱农场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选聘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教育局关于东方市公爱农场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选聘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教育局关于东方市公爱农场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选聘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的公告
我局拟建东方市公爱农场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该项目为政府投资,建设地点位于东方市公爱农场中心学校。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24〕47号)的规定,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现对本项目的编制单位进行公开选聘,本次公开选聘范围,包含编制清单及后续服务等。
一、工程名称:东方市公爱农场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
二、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总建筑面积:3317.12 m2(教学综合楼:3119.12㎡,设备房:198.00㎡),拟建一栋多层教学综合楼公共建筑,建筑层数:地上四层,拟建一栋设备房,建筑层数:地上一层等。
三、项目建设单位:东方市教育局
四、资格要求:本次要求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乙级或以上资质(除注册在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投标单位外)。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5:00-5:30)
2、报名地点:东方市教育局207(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
六、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
七、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到场则无需提供)。
2、营业执照(如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
备注: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核验,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八、选聘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不需查验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人员配备表、证书及其近一个月社保清单;6、投标人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打印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为准 。)
注:以上材料或证书逐页盖章并胶装成册且加盖骑缝章(如材料或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
(二)报价函(报价函另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
九、选聘时间及地点
1、选聘时间:另行通知;
2、选聘地点:东方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评标方式
评标方式:评选工作由选聘人从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东方片区)中邀请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不含)—10%(不含),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签订合同。(备注:如本次选聘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二、选聘人
东方市教育局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98-********)
东方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8日
标签: 教学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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