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购置叉车、托盘和隔板采购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购置叉车、托盘和隔板采购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购置叉车、托盘和隔板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欢迎各合格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购置叉车、托盘和隔板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XTC-A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A、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若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信用查询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6.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6.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每套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下帐户汇款,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扫描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银行账号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代理机构邮箱:gxzb_fyx@163.com);

8、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层开标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层开标室)公开开标。

10、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首祉村军民路146号

联系方法:范先生 180*****970

12、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层

联系方法:方经理、吴经理 0591-********

电子信箱:gxzb_fyx@163.com


附1: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东街口支行

账号:591*****471010*****015010


特别说明: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备注:

1、 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内容与要求投标;

2、投标人应按合同包进行报价,对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托盘 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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