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火车站南广场路局还建及周边配套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无锡火车站南广场路局还建及周边配套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无锡火车站南广场路局还建及周边配套改造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火车站南广场路局还建及周边配套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无锡火车站南广场路局还建及周边配套改造项目 梁行审投备[2024]1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无锡城建梁溪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城建梁溪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2.1.1建设地点:无锡火车站东侧,北至京沪铁路、东至通江大道、南至兴源路、西邻无锡火车站 | ||||||||||||||||||||||||||||||||||||||||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不新增用地,对既有无锡火车站南广场路局还建地块(用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内的建筑实施更新改造等。具体包括:还建与保留建筑的总建筑面积 约4.58万平方米,其中保留建筑(外立面装修改造)约0.2万平方米,还建建筑面积约4.38万平方米。还建地上建筑面积约3.49万平方米,包括一栋2层贵宾楼,建筑面积约0.30万平方米;一栋地上17层的综合楼(建筑高度约70.60m,主要功能为商旅酒店、酒店式公寓及商业配套),建筑面积约2.61万平方米;一栋地上5层的办公楼,建筑面积约0.58万平方米。还建地下建筑面积约0.89万平方米,包括地下室车库建筑面积约0.79万平方米,地下通道建筑面积约0.10万平方米。同步对无锡火车站高架候车室卫生间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0.02万平方米,对无锡火车站西社会地下通道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0.27万平方米,对无锡火车站兴昌北路进站通道进行装修改造,改造面积约0.11万平方米。 | ||||||||||||||||||||||||||||||||||||||||
2.1.3合同估算价:*****.0 万元 |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20 日历天。 | ||||||||||||||||||||||||||||||||||||||||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1月01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08:00, | ||||||||||||||||||||||||||||||||||||||||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1日 17:00 | ||||||||||||||||||||||||||||||||||||||||
2.1.5其他:(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由[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单位承担。(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 ||||||||||||||||||||||||||||||||||||||||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发包人邀请的行业专家对设计质量、设计深度、设计使用功能等进行集中审核并通过,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标准一级,养护期两年(自工程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5)绿建星级要求:满足综合楼绿建三星、贵宾楼及办公楼绿建二星要求。 |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各专业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含施工图审查等)、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及专项采购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1、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1)施工图设计、总体设计管理及展陈展示配合等。(2)建筑工程设计:土建、机电安装、结构(含基坑围护)、给排水、强电、弱电(室内、室外、安防)、暖通、人防及人防配套(包含方案、施工图、平战转换预案、人防标识标牌等)、消防及消防联动等各专业设计等;(3)装饰设计:外立面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含地下室公共区域等)、室内外导向和标识系统设计、室内灯光设计、贵宾楼精装修(含软装)专项设计、兴昌北路进站通道改造专项设计【改造位置位于兴昌北路南侧与火车站之间狭长区域,面积约 1000 平方米,设计内容包括市政管网迁改设计,地面铺装及标识标牌(包含标线)设计,构筑物的外立面幕墙工程设计,内部的精装修工程设计,景观工程设计等】、车站办公楼装修专项设计、综合楼公区装修设计、火车站西社会地下通道装修改造设计等;(4)室外工程设计:景观铺装、园林绿化、道路、市政专业管线及管线综合平衡、围墙门卫、亮化照明、交通设施及标识、地下室划线设计等;(5)智能化专项设计:智能化集成系统、智慧停车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防系统、机房工程和建筑环境、综合布线、能耗监测系统等设计;(6)幕墙、海绵城市、光伏、抗震支架、绿建(满足综合楼绿建三星、贵宾楼及办公楼绿建二星要求)等专项及深化设计;(7)变配电专业设计:变配电所及相应构筑物(若有)、设备等设计;(8)钢结构专项设计:钢结构连廊、雨蓬,钢结构屋面等相关钢结构等设计;(9)BIM设计【交付成果深度相当于LOD300(设计级)】;(10)其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建筑与其他相关建筑的连接配套设计,既有建筑的改造设计,铁路边界围墙等内容的设计,既有系统的衔接设计及涉铁专项设计,高压站场电缆、低压电缆、电力远动、临近铁路施工安全防护、贯通电力线工程等内容的专项设计。2、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布置,建筑、构筑等拆除,场地平整及垃圾外运,车站指挥中心等涉铁工程的过渡搬迁恢复、既有建筑的保护、涉铁施工的特殊措施等。具体内容如下:(1)临时道路及水电接入、绿化;(2)建筑工程:土建、机电安装、结构(含基坑围护)、给排水、强电、弱电(室内、室外、安防)、暖通、人防及人防配套(含人防标识标牌施工等)、消防及消防联动、能效监测、试桩工程(含设计试桩)等;(3)装饰工程:外立面、室内装饰工程、室内外导向和标识系统、展陈(含多媒体及影片)、室内灯光、贵宾楼装修(含软装)、兴昌北路进站通道改造【作业内容包含与地铁结构改造工程的配合,项目场地内的市政管网迁改工程,地面铺装及标识标牌(包含标线),构筑物的外立面幕墙工程,内部的精装修工程,景观工程等。】、车站办公楼装修、综合楼公区装修、火车站西社会地下通道装修改造等;(4)室外工程:景观铺装、园林绿化、道路、市政专业管线及管线综合平衡、围墙门卫、亮化照明、交通设施及标识、地下室划线等;(5)智能化工程:智能化集成系统、智慧停车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防系统、机房工程和建筑环境、综合布线、能耗监测系统等;(6)幕墙、海绵城市、光伏、抗震支架、绿建施工等;(7)变配电:变配电及相应构筑物(若有)、设备等;(8)钢结构:钢结构连廊、雨蓬,钢结构屋面等;(9)其他:标识标牌及导示(地上地下)施工,市政附属工程(市政雨水、市政污水、市政道路),新建建筑与其他相关建筑的连接配套施工,既有建筑的改造,铁路边界围墙等内容的改造,既有系统的衔接配套施工及涉铁专项施工,高压站场电缆、低压电缆、电力远动、临近铁路施工安全防护、贯通电力线工程施工等内容。3、设备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软装及家具)、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梯、扶梯),包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以及承包方需要进行的检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节能、竣工验收及铁路相关验收等)。4、检测监测等服务:协调配合发包人包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所涉及的测绘、测量、检测、检验、试验、观测、监测、咨询、顾问等服务。5、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6、其他服务内容:其他服务内容的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 | ||||||||||||||||||||||||||||||||||||||||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① 设计资质要求: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②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 ||||||||||||||||||||||||||||||||||||||||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
(A)设计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 | ||||||||||||||||||||||||||||||||||||||||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
2、财务要求:2021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 ||||||||||||||||||||||||||||||||||||||||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或投资额)≥*****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单项工程造价金额(或投资额)以设计合同所载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 ||||||||||||||||||||||||||||||||||||||||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中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 ||||||||||||||||||||||||||||||||||||||||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 ||||||||||||||||||||||||||||||||||||||||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 ||||||||||||||||||||||||||||||||||||||||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 ||||||||||||||||||||||||||||||||||||||||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或投资额)≥*****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单项工程造价金额(或投资额)以设计合同所载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 ||||||||||||||||||||||||||||||||||||||||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中的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 ||||||||||||||||||||||||||||||||||||||||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2017予以明确。 | ||||||||||||||||||||||||||||||||||||||||
7、其他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若为注册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工程。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6月~2024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⑤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c、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2年09月1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3年09月1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4年06月1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8日 08:00 时至2024年09月23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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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及定标办法.pdf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标签: 还建及周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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