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边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公开报名遴选的公告
关于靖边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公开报名遴选的公告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农办函〔2024〕134号)和《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榆林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农函〔2024〕156号)文件要求,现将参与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公开报名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实施项目
靖边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759万元,项目重点围绕:
1.秸秆打捆离田机械作业服务;在全县玉米、荞麦、谷子等种植面积较大的乡镇重点推广秸秆灭茬深耕还田机械作业服务。
2.新建、扩建秸秆饲料存储设施的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3.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在本县范围内从事秸秆收储、加工、利用等农机作业的社会经营主体,新购置秸秆打捆机、搂草机、粉碎机、揉丝打包机等直接用于秸秆饲料化生产、加工的机械设备等,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已享受过秸秆打捆机等国家农机补贴的设备不再重复享受。
二、项目实施主体
有意愿从事:秸秆打捆离田、秸秆机械灭茬深耕还田作业,新建、扩建秸秆饲料存储设施,新购秸秆饲料收储、加工、利用设施设备等的所有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农业机械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三、实施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1.秸秆打捆离田、秸秆机械灭茬深耕还田作业的组织需具有2年以上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2.实施主体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机械库棚,明显的服务标识,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机械上必须配备智能监测设备,提供终端数据,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
3.主动纳入靖边县农业农村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平台,并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
4.实施主体须经所在镇签字同意推荐上报。
四、实施主体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实施主体简介;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3.靖边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申报表;
4.作业机械清单;
5.实施主体营业执照2024年工商年检报告;
6.实施主体纳税信用等级证明(D级以上);
7.其他需证明的佐证材料。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8:00至9月27日18:00。
2.报名地点:靖边县南关东街与园艺巷交叉口靖边农业办公楼三层靖边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316室
联系人:丁华 150*****366
燕鹏 132*****688
附件:靖边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主体建设申请表.xls
靖边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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