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资产评估机构选定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资产评估机构选定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资产评估机构选定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0222FW********(HTCL-XB-******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资产评估机构选定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本项目采购人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资产评估机构选定

1.2采购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针对哈尔滨地铁1、2、3号线全线广告资源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内广告灯箱、LED显示屏、梯眉、梯牌、玻璃贴、包车、语音播报等所有形式的广告资源,以及地铁集团所属资产(房屋、地库)等评估项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1.广告资源的物理位置、尺寸、数量等基本信息统计;

2.广告资源的受众分析,包括人流量、乘客特征、消费习惯等;

3.广告资源的市场价值评估,考虑地段优势、广告效果、竞争环境等因素等。

4.哈东站98号楼房产(商铺5处、办公用房3层含负一及住宅3套)、长江小区地库一层及住宅56套、标准件厂(善上居小区)住宅50套以及未来地铁相关资产评估项目

2.2服务期:本项目选择一次采购服务期为三年。(采用1+1+1形式,每一年续签一次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根据甲乙双方合作情况及前一年服务质量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经省级财政部门进行过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⑴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2021年1月1日至今,本次采购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⑵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登记卡,且与登记单位一致。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19日8:00至2024年9月22日8: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8: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响应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响应保证金

6.1响应保证金金额: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6.2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7:00。

6.3响应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启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2楼会议室,方式为线下评审。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9.其他

采购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57号

联系人:周立萍

联系电话:0451-********

纪检举报: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人:王淅

电话:0451-********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电话:0451-********

联系人:苏锐、申明慧

电子邮件:hljyxzb5@126.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采购编号:0222FW********(HTCL-XB-******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资产评估机构选定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本项目采购人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资产评估机构选定

1.2采购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针对哈尔滨地铁1、2、3号线全线广告资源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内广告灯箱、LED显示屏、梯眉、梯牌、玻璃贴、包车、语音播报等所有形式的广告资源,以及地铁集团所属资产(房屋、地库)等评估项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1.广告资源的物理位置、尺寸、数量等基本信息统计;

2.广告资源的受众分析,包括人流量、乘客特征、消费习惯等;

3.广告资源的市场价值评估,考虑地段优势、广告效果、竞争环境等因素等。

4.哈东站98号楼房产(商铺5处、办公用房3层含负一及住宅3套)、长江小区地库一层及住宅56套、标准件厂(善上居小区)住宅50套以及未来地铁相关资产评估项目

2.2服务期:本项目选择一次采购服务期为三年。(采用1+1+1形式,每一年续签一次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根据甲乙双方合作情况及前一年服务质量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经省级财政部门进行过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⑴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2021年1月1日至今,本次采购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⑵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登记卡,且与登记单位一致。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19日8:00至2024年9月22日8: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8: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响应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响应保证金

6.1响应保证金金额: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6.2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7:00。

6.3响应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启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2楼会议室,方式为线下评审。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9.其他

采购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57号

联系人:周立萍

联系电话:0451-********

纪检举报: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人:王淅

电话:0451-********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电话:0451-********

联系人:苏锐、申明慧

电子邮件:hljyxzb5@126.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标签: 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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