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期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南和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期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和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期标段)监理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南和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行审初设字[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南和区8个乡镇部分村、小区,更换智能远传水表 ***** 块、改造水表井 4494 座、改造供水管网*****米,对8座供水站进智能化改造、新建智能化供水站1座。2.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3.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4.质量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9 00:00至2024-09-25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监理大纲 (技术暗标) 编制,技术暗标 (监理大纲) 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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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期标段)监理 | 中标人 | 10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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