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学生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拆除工程比选公告

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学生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拆除工程比选公告

为加快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学生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建设进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南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拆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学生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拆除工程。


2、项目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15号(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校园内)。


3、建设规模: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学生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拆除工程,拆除原有建筑面积396.03㎡,拆除地面硬化1337㎡,绿化清除485㎡,乔木迁移19株。


4、采购范围: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学生食堂综合楼工程项目拆除工程,包含拆除原有建筑、地面硬化、绿化清除,乔木迁移,建筑垃圾清运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要求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天完成收方工作,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拆除和清运工作。


6、采购预算(元):*****.75。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三、比选报名


1、报名期限:凡符合本公告条件且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 20日18时00分前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htzbb123@163.com邮箱。


2、报名材料: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3、报名材料要求: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4、获取比选内容: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比选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采购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比选报名期限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报名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地点及时间:请各供应商于2024年9月24日18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南宁市鲤湾路8-2号综合楼203室。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收邮寄以及未报名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71-*******



南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食堂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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