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乡水库搬迁农户预缴安置房款账户开立项目的招标公告
佛乡水库搬迁农户预缴安置房款账户开立项目的招标公告
佛乡水库搬迁农户预缴安置房款账户开立项目的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101号)、《关于印发〈龙游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预执〔2016〕39号)、《龙游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龙财预执〔2016〕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龙财预执〔2018〕66号)、《龙游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龙财预执〔2021〕135号)等有关规定,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面向县内符合条件银行进行佛乡水库搬迁农户预缴安置房款账户开立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ZJHCLY*******
一、项目名称:佛乡水库搬迁农户预缴安置房款账户开立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选择银行 (家) | 简要规格描述 |
佛乡水库搬迁农户预缴安置房款账户开立项目 | 合同签订后暂定5年 | 1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人民银行2022年或2023年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在县域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网上下载)。
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3.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报名时提供(1)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3)金融许可证扫描件;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免费下载。
4.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下午4:00时(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至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2楼1号开标室(龙游县龙翔路原香溢市场西大门)。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下午4:0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2楼1号开标室。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龙游县石佛乡石佛村
项目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方式:057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0570-*******
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佛乡水库搬迁农户预缴安置房款账户开立项目.docx
119.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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