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妇幼保健院脐带血采集采购项目三次
杭州市临平区妇幼保健院脐带血采集采购项目三次
一、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临平区妇幼保健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杭州市临平区妇幼保健院脐带血采集采购项目(三次)
三、 采购项目编号: LPQFYBJY202*****001
四、 采购内容:
标段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临平区妇幼保健院脐带血采集项目(三次) | 1 | 项 | 8.5 | 8.5 | 详见标书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截止响应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血站运行资格,且血站执业许可证中的业务项目包括脐带血采集、检测、造血干细胞制备、储存、运输等;(提供血站执业许可证);
(9)具有在浙江省内开展脐带血采集、处理、检测、储存和临床供应的资格;(提供相关部门文件)
(10)浙江省卫健委发布的相关允许运营文件。(提供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实行信用一票否决制。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招标单位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发现,该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1)提供虚假材料;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
(3)与其他投标单位恶意串通;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5)中标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单位带来损害的;
(6)中标后在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
4、投标人所提供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1、报名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以书面方式送至临平区妇幼保健院总务科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7:00
3、联系人及方式:朱科长0571-********
4、投标地点:临平区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5、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15:00
杭州市临平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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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临平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邓恒良
联系电话: 177*****191
传真: /
地址: 临平
3、监督机构名称: 医院监察室
联系人: 吕主任
联系电话: 0571-********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临平区妇幼保健院3号楼3楼监察室
附件信息:
临平区妇幼保健院脐带血采集项目招标文件(三次).doc (82.3 KB)
标签: 脐带血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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