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至终点段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至终点段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至终点段)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至终点段)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至终点段)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服务
标段名称: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至终点段)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服务
1.2采购编号:HBJT-QXGSEQ-*********
1.3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在委托人指定地点按照委托方提供的项目建设项目技术、经济资料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1.5采购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26.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1.6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报告经过主管单位认可。
1.7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和湖北省现行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定额、规范要求。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9 月 19 日至2024年 9 月 23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平 台服务费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26 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分公司
地 址: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东海村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方式:159*****61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同时具备: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省级及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供应商近5年独立承担过1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预)决算编制或竣工决算审计服务的项目。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4、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响应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①持有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②近5年内担任过至少1项公路或道路工程竣工(预)决算编制或竣工决算审计服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
造价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①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执业资格证书; ②近5年内担任过至少1项公路或道路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或造价审计工作业绩的造价负责人。 |
会计师 | 2 | 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 |
造价师 | 2 | 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乙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和业绩成果报告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4、造价负责人、造价师等造价人员可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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