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阳光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湖南阳光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湖南阳光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湖南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选聘方式:竞争性磋商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以文件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人确定为中标单位)
4.最高限价:5万元(含税)
5.服务期限:1年
6.服务范围:本项选聘供应商服务范围包括湖南阳光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二、法律顾问单位选聘要求
(一)选聘条件
1.法律顾问单位必须是独立经营实体,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单位需组建不少于3名在册专职的律师团队,首席律师连续执业25年以上(含本数);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经营实体。
(二)服务内容
1.对公司各部门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根据公司的需要,出席商务洽谈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3.为公司起草、审核、修订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等各类合同。
4.为公司起草、审核、修订合同管理制度。
5.协助公司起草、修订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性文书。
6.根据公司的需要,对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7.根据公司的需要,对员工进行专题法律培训(不少于两次/年),增强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8.根据公司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9.对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10.定期须向服务单位开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培训,并根据顾问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法律建议。
11.参与公司的内部合并、分立,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起草、审核、修订具体的法律文件,参与谈判。
12.参与公司重大招标竞选活动,参加项目谈判,对招标竞选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协助公司制作项目标书。
13.承诺免费为服务单位代理除“商标权”外,2个标的额20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如有)。
14.代理公司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若双方按程序达成合作,则另签代理合同,费用另行支付)
15.其他由公司安排的法律事宜。
备注:参与公司的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及收购与反收购等重大长期专项,双方另行签订专项服务协议。
(三)服务期限
本次选聘法律顾问单位服务期限为一年,自法律顾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三、评审因素及标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报价文件组成
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1、2)
(2)磋商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3)
(3)响应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4)
(4)服务方案说明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5)
(6)报价一览表
(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8)最后报价
(备注:响应文件中凡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4.响应单位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合同签订
项目合同签订采用“统招分签”方式,由阳光酒店集团、阳光酒店管理公司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结算方式:湖南阳光酒店集团承担90%,湖南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承担10%。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请有意向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联系我司获取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7*****354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0:00;开启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0:00;地点为: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金源阳光酒店C座12楼大会议室。如有变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湖南阳光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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