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实施方案已按时完成,文件内容已不适用且省上已出台新文件,县工信局拟提请政府决定废止《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办〔2013〕107号)、《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将乐县商品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将政文〔2013〕60号)2份规范性文件,公示期间,社会对该文件方面意见和建议,可向县工信局反映。向县工信局反映相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寄送地址:将乐县工信局,联系电话:0598-*******;此次征求意见后,将形成《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送审稿)》,按程序提请县政府研究,届时再由县政府统一公布。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办〔2013〕107号)
废止理由:实施方案已按时完成,文件内容已不适用
2.《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将乐县商品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将政文〔2013〕60号)
废止理由:省上已出台《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2018年修订),以新文件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
标签: 分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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