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关于项目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现有8个项目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要求,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相关项目存在欠薪事宜,请涉及人员到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登记。投诉电话:0715-*******,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一楼。

序号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申请事项

公示期

1

湖北南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东外环杨下棚户区改造项目(1-10号楼)

退还工资保证金

30天

2

咸宁市咸安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廉洁小游园道路及配套工程

退还工资保证金

30天

3

咸宁市咸安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老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治理配套工程

退还工资保证金

30天

4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咸宁市326工程

退还工资保证金

30天

5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咸宁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用房装饰装修工程

退还工资保证金

30天

6

湖北南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东外环肖桥棚户区改造(2-12#楼)项目

退还工资保证金

30天

7

湖北南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咸宁市委小车队车库

退还工资保证金

30天

8

浙江扬航建设有限公司

越通华府二期

退还工资保证金

30天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标签: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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