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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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9-18 至 2024-09-26
撰写单位: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姗姗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001

服务内容: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通勤线路

A线通勤车路线及时间

序号

站点

时间

1

恒大城

06:15

2

松山路与怒江街路口

06:17

3

青山路与怒江街路口

06:20

4

万科四季花城东门

06:23

5

佛山路口

06:25

6

怒江小区

06:30

7

皇姑校区

06:35

8

中国移动

06:40

9

崇山墅

06:45

10

塔湾家乐福

06:55

11

塔湾欣城

07:00

12

学校

07:30

B线通勤车路线及时间

序号

站点

时间

1

辽宁中医

07:00

2

皇姑校区

07:05

3

怒江街华山路

07:10

4

珠江桥北侧

07:20

5

兴工街北一路

07:22

6

兴工街北三路

07:30

7

兴工街建大路

07:37

8

铁西百货

07:43

9

沈辽路万达广场

07:52

10

沈辽路肇工街

08:00

11

沈辽路中央大街

08:30

12

学校

08:40

C线路站点及发车时间

序号

站点

时间

1

浑南中路朗云街加油站

06:20

2

浑南西路红星美凯龙曲美家具

06:24

3

浑南西路金阳大街铸造厂公交车站

06:30

4

南京街长白中路大润发超市

06:37

5

吉利湖街镜泊湖街中油吉利街小区门前

06:55

6

南阳湖街建设银行

07:05

7

学校

07:40

D线路站点及发车时间

序号

站点

时间

1

新宁街东达路

07:20

2

滂江街地铁口C站

07:30

3

东北大马路北海街

07:35

4

崇山路鸭绿江街

07:41

5

金山路鸭绿江街

07:50

6

白山路川江街

07:55

7

白山路北江街

08:02

8

沈大路洪湖街

08:20

9

于洪广场

08:32

10

开发大路六号街

08:40

11

学校

08:50

摆渡线路站点及发车时间

序号

站点

时间

摆渡1

十三号街地铁站A口-学校西门

07:50

摆渡1

学校-地铁口

16:30

摆渡2

十三号街地铁站A口-学校西门

07:40

摆渡2

学校-地铁口

17:10

摆渡3

学校-中德学院

07:50

摆渡3

中德学院-学校

15:20

摆渡4

中德学院-学校

12:30

需求

1、供应商资质:具备对外出租车辆的资质,且应为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人或已获得所有权人的授权,出租方应提供车辆及车辆档案及配备的驾驶人员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车辆合格证》、驾驶人员驾驶证、身份证等。

2、车辆情况:供应商所提供使用车辆全部为八年(2016年9月1日至今购置)购置的自营车辆且保证车况良好。严禁提供以下5种情况车辆:①未经审验合格车辆;②已报废或延期报废车辆;③未投保车辆;④车辆所有人身份不明车辆;⑤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3、车辆保障能力:供应商充分具有在租赁车辆发生故障时,及时调度备用车辆,满足采购人通勤车辆正常运行的能力。

4、车辆保险:供应商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第三责任险(50万元及以上)、司乘座位险(50万元及以上)。

5、驾驶员情况:供应商须配专职驾驶员,服务驾驶员是责任心强且具3年以上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A1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6、交通事故: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涉及到的一切财产、人身赔偿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如有人员伤亡等损失,供应商应先垫付费用,其他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企业管理制度:供应商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驾驶人员管理等制度、车辆安全管理等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措施,制度详细齐全完整,可操作性强。

8、其他特定条件:

(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在租赁车辆车辆车身粘贴采购人提供的宣传用的宣传标识;

(2)供应商提供的专职驾驶员要保持通勤车况良好、车内卫生整洁,服从采购人管理,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关于通勤车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

(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司机服务有异议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司机。

(4)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按时发车且没有应急车辆替代,供应商应至少提前2小时通知到采购方负责人。采购方除扣除当天通勤租赁费用外,供应商还需赔偿采购方1000元/台用于支付采购方员工乘坐出租车上班的费用。

(5)因供应商原因出现2次以上不能及时发车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供应商出现3次以上不能提供日常租赁服务用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通勤模式

(1)通勤服务包括4条设定的通勤路线(每车早晚各运行1趟)和4条摆渡车路线。通勤线路中的各乘降站点及到达时间见附表,其中A线路通勤车早上到达学院后,再作为摆渡车,于7:50从十三号街地铁站A口接到学院教职工,发往学院东校区西门,摆渡1不单独收费。

(2)摆渡2为早晚各一趟,早摆渡车于7:40从十三号街地铁站A口接到学院教职工,发往学院东校区西门。晚摆渡车于17:10从学院东校区西门接到教职工,发往十三号街地铁站C口,摆渡车每台每天租赁费用≤150元/天·台(此项报价不高于150元/天·台)。

(3)摆渡3为早晚各一趟,早摆渡车于7:50从东校区西门,发往学院中德学院。晚摆渡车于15:20从中德学院,发往东校区西门,摆渡4为每周五于12:20从中德学院,发往东校区西门,摆渡3-4每台每天租赁费用≤160元/天·台(此项报价不高于160元/天·台)。

10、根据乘车人数变化,在不超过100公里/天的行程范围内,采购人有权随时调整通勤线路及站点,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11、通勤A为不少于48座大客车,每台每天租赁费用为A≤550元/天?台(此项报价不高于550元/天?台),、通勤BCD为35座及以上大客车,每台每天租赁费用≤370元/天·台(此项报价不高于370元/天·台),

12、日常租赁服务主要指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用车,以及去往省内阜新、丹东、鞍山等其他城市用车。14、日常租赁服务收费标准(表中均为当天往返各1趟的价格)

15、日常租赁车辆控制价

53座客车

日常租赁

市内

≤550元/百公里

百公里以上部分≤5.5元/公里

市外

≤550元/百公里

百公里以上部分≤5元/公里

45座客车

日常租赁

市内

≤450元/百公里

百公里以上部分≤5.5元/公里

市外

≤450元/百公里

百公里以上部分≤5元/公里

30座及以下中巴

日常租赁

市内

≤350元/百公里

百公里以上部分≤5元/公里

市外

≤350元/百公里

百公里以上部分≤4.5元/公里

9-13座面包车

日常租赁

市内

≤300元/百公里

百公里以上部分≤5元/公里

市外

≤300元/百公里

百公里以上部分≤4.5元/公里

5座小轿车

日常租赁

市内

≤300元/百公里

百公里以上部分≤5元/公里

市外

≤300元/百公里

百公里以上部分≤4元/公里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001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履约期限:本项目意向服务期3年,合作方式采取1+1+1的模式,即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65日,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可以续签合同,最长续签合同时限不得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情况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

合同签订后,每月初结算上月用车服务费用,用车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用车量计算,如中标人有违约现象,则每月用车服务费用为实际发生用车费用减去违约金。

合同总金额为600,000.00元,累计用车服务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或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结算。

4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承包方式:实行全额承包。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甲方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油料、维修费、税金、伙食补贴等各项所需费用。

6

质量保证期:服务期内。

7

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2小时内对客户需求做出响应

★8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意向服务期3年,合作方式采取1+1+1的模式,即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65日,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可以续签合同,最长续签合同时限不得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情况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6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或将加密版电子备份文件发至邮箱syhygs@163.com。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甲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syhy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旭、张芳、李姗姗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勤车租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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