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某部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徐州某部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徐州某部2025-2026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ZBKF-W1710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预算采购金额为480.00万元,具体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供货合同期限两年,每年签订1次,期限12个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85%以上的供应商,经批准可续签1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供应商所供主副食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部队有关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安全。 1.肉类、禽类等食品需定期提供检疫证明。 2.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冷冻水产须提供厂家质量报告。 3.果蔬类食品要求新鲜,无霉烂变质,提供徐州市相关部门出具的农药残留检验报告; 4.食用油类必须为正常生长繁殖植物提炼产品。 5.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 6.其它有包装食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要求。 7.供应商自备称重仪器,生鲜称重类货物以去包装后重量为准。。 8.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运输冷藏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9.其它技术要求或未列明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优惠下浮比例低于10%的投标报价。 (三)服务地点 徐州市市区某部院内(详情见招标文件)。 (四)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标准(详情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徐州具备承担本项目主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三)其他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江苏省 徐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徐州具备承担本项目主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5幢1单元1925号 (四)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5幢1单元1925号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该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及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三)项3.4款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qq.com">*********@qq.com。 (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无需对投标人因此次投标事宜发生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四)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因投标单位不实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6-******** |
标签: 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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