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置老小区监控维修、维保及部分补建项目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置老小区监控维修、维保及部分补建项目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置(老)小区监控维修、维保及部分补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置(老)小区监控维修、维保及部分补建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开发区35个安置(老)小区,为确保人民财产安全及公安部门要求,拟对城北东小区、鹿门东小区监控设备补建,对35个安置(老)小区监控设备进行一年维修及维保。
2.1.3合同估算价:5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内完成监控设备的补建、整修施工(质保期两年),补建、整修施工完成后,后续维保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且办理区内立项,有下一年度计划后,可按照中标原有监控维修及维保费用续签一年。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开发区35个安置(老)小区,为确保人民财产安全及公安部门要求,拟对城北东小区、鹿门东小区监控设备补建,对35个安置(老)小区监控设备进行一年维修及维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 29日14:3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专区”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 29日14:3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如皋市时代大厦
联系人:周春彬
电话:05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北门)
联系人:谢楠楠
电话:177*****590
2024年09月18日
标签: 分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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