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2024年度江安镇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段

如皋市2024年度江安镇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段

********* *******d-f0e2-42a8-9fb4-f662daf***** 2024/09/30 09:00 如皋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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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2024年度江安镇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2024年度江安镇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江安镇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2024年度江安镇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共1280户,主要有黑灰分离治理模式(新建)、混合收集治理模式(新建)两种类型(均带收集利用井),详见设计图纸及方案。

2.1.3合同估算价:约290.28万元。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七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本工程按照一标到七标的顺序开标,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标段

实施地点

总工程量

施工内容

单位

工程量

最高限价(元/户)

一标段

合作村

6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45

2279

混合收集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15

2223

徐黄居

16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130

2279

混合收集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30

2223

二标段

西庄村

10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80

2279

混合收集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20

2223

马堡村

10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80

2279

混合收集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20

2223

三标段

陈严村

10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80

2279

混合收集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20

2223

陈庄村

5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45

2279

混合收集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5

2223

四标段

中心居

8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60

2279

混合收集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20

2223

黄市居

5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45

2279

混合收集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5

2223

五标段

葛市村

12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100

2279

混合收集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20

2223

徐葛居

10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80

2279

混合收集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20

2223

六标段

周群居

14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110

2279

混合收集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30

2223

百新村

8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60

2279

混合收集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20

2223

七标段

曹杜村

140

黑灰分离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110

2279

混合收集治理模式(带收集利用井)

30

2223

特别提醒:(1)三格式填料化粪池、灰水处理单元、隔油池为甲供。甲供材由施工单位到集中地点领取,运到各施工工地的运输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2)详细工程做法详见如皋市2024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如皋市2024年度江安镇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共1280户,主要有黑灰分离治理模式(新建)、混合收集治理模式(新建)两种类型(均带收集利用井),详见设计图纸及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30日09: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30日09: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皋市江安镇

联 系 人:龚女士

电 话:188*****737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海阳中路海陵大厦北三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13-********

2024年9月18日

,如皋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污水治理 如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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