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3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我县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中江县南华镇百米惠购超市经营使用的沃柑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8日,承检机构执行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中江县南华镇百米惠购超市抽取了1批次沃柑(购进日期:2024年04月08日)。经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置,于2024年5月1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中江县南华镇百米惠购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沃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30日决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2.排查整改

经排查,该批次沃柑抽检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明,中江县南华镇百米惠购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其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4年5月30日组织复查验收。二、中江县凯江镇夕明小吃店经营使用的馒头(自制)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8日,承检机构执行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中江县凯江镇夕明小吃店抽取了1批次馒头(自制)(加工日期:2024年04月07日)。经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置,于2024年5月1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中江县凯江镇夕明小吃店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馒头(自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30日决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3)没收违法所得240.00元(大写:贰佰肆拾元整)。

2.排查整改

经排查,由于经营者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该批次馒头(自制)抽检不合格。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馒头(自制),并召回已销售的上述不合格馒头(自制),在以后的馒头制作过程中不再超范围使用添加剂。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4年6月6日组织复查验收。

三、德阳市宏源食品酿造厂生产的好老抽(其他液体调味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5月9日,承检机构执行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德阳市旌阳区大拇指幼儿园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德阳市宏源食品酿造厂生产的好老抽(其他液体调味料)(生产日期:2023年08月10日)。经检验,“柠檬黄”“日落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置,于2024年6月14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德阳市宏源食品酿造厂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好老抽(其他液体调味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31日决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00元(大写:壹万捌仟伍佰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大写:壹拾捌元整)

2.排查整改

经排查,德阳市宏源食品酿造厂在生产该批次好老抽(其他液体调味料)时,因人为操作不当,生产工人重复添加食品添加剂,从而导致产品不合格。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照生产工序及法定的质量标准开展生产,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把质量安全关。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4年6月19日组织复查验收。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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