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采购公告
宝鸡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采购公告
宝鸡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XZCY(2024)-0821-CG
项目名称:宝鸡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宝鸡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10,000.00 | 2,9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
(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4)供应商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9)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开采购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同时发布。
2、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3、各供应商使用 CA 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4、经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免费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下载截止时间为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请供应商自行负责。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上传电子文件,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名称: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0917-*******
名称:陕西中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室
联系方式:0917-*******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917-*******
陕西中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
标签: 入河排污口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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