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明湖院区屋顶发光字等制作及安装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明湖院区屋顶发光字等制作及安装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一、品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要求 | 最高限价 |
1 | 明湖院区屋顶发光字等制作及安装项目 | 1项 | 项目清单要求见附件1 | 27万元 |
二、项目概况;根据明湖院区项目建设情况,现需采购明湖院区屋顶发光字等制作及安装项目,该项目包含原发光字等标识的拆除(拆下来的字院方要保存,不能随意破坏)、新标识的制作及安装、部分标识的修改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南面楼顶院名标识发光字:包括医院LOGO、“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19个中文字。
(二)裙楼院名标识发光字:“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10个中文字。
(三)北面楼顶院名标识发光字:只替换LOGO。
(四)入口景墙院名标识:包括医院LOGO、“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明湖院区”23个中文字,不发光。
(五)医院总平面图标识:覆盖LOGO及标语。
(六)室外指引立牌覆盖LOGO及标语。
(七)室内大厅总索引LOGO替换。
(八)科室牌LOGO替换。
(九)出入院管理中心背景墙LOGO替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户外标识标牌、广告牌等相关内容;
3、拟投入项目的人员有相应的高空作业资质、电焊资质及其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需要的各类资质,并提供相应人员的近二个月社保证明。
四、投标要求:
1、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1.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1.2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1.3服务质量保证书、廉洁承诺书;
1.4投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
1.5同类业绩;
1.6 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1.7 标书文件需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2、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东院区11楼-1114室)报名,或者扫二维码报名,联系人:肖老师、蔡老师,联系电话:0574-********。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7时。
3、本次议标定于2024年9月24日9时40分,地点:16号楼2楼218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现场报名登记时告知为准)。
4、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五、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六:商务条款:
交货方式:按院方实际需要。
交货时间:中标后一月内或按院方要求完成。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
售后服务:应有3年及以上的免费保修期。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4-9-18
标签: 区屋顶发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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