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镇国道G303与县道X454交汇处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丰田镇国道G303与县道X454交汇处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邀请

内蒙古祥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丰田镇国道G303与县道X454交汇处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丰田镇国道G303与县道X454交汇处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XFDL-2024-09-01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丰田镇国道G303与县道X454交汇处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丰田镇国道G303与县道X454交汇处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5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祥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方式:

携带以下证件,以下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内蒙古祥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投标人报名材料按照(1-3)准备,投标人报名表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所有资料均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零元整(0元)。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报名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中采用网银转账、电汇、银行柜面转账(不接受现金)或投标保函的方式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零元整(0元)。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9:30时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祥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zbgg.nmgztb.com.cn/

采购与招标网:https:///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

邮政编码:******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3*****07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祥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矿花园小区5号楼2单元1501室

邮编:******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135*****112


标签: 交通信号灯 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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