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第二幼儿园学生校服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昌宁县第二幼儿园学生校服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昌宁县第二幼儿园学生校服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昌宁县第二幼儿园学生校服采购的潜在谈判申请人应在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TH 2024-62

2.项目名称:昌宁县第二幼儿园学生校服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限价:

内容

项目

预估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

预估总价限价(元)

运动套装

300

200.00元/套

*****.00

礼服套装

300

260.00元/套

*****.00

合计

******.00

5.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需求采购运动套装、礼服套装各300套,共划分为1个标包,必须整体谈判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交货地点:昌宁县第二幼儿园。

7.交货期限:2024年09月17日前供货、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一招三年,按供应商合同一年一签订确定方式管理,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或在续谈合同过程中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确定供应商。在三年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统一执行的,采购人提前15日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合作。

9.质量要求:

9.1T/JYHQ0009-2021《中小学学生装(校服)》标准;安全类别必须符合 GB/T*****-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配置可警示性标志的还应符合 GB/T*****-2012《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要求 。

9.2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5296.4-2012)标准规定,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9.3所选用的面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一等品的要求,无起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

9.4产品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9.5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一等品的要求,经多次洗涤不褪色,不起毛、不起泡起皱,无裂缝、不变形;配件不易脱落、破损、纽扣不褪色、装订牢固、拉链顺滑、纽扣眼平整、不留线头。

10.其他要求:实行“双送检”制度。成交磋商申请人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将其中3-5套校服送当地法定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和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学校。学校在接收校服时,抽取3-5套本批次衣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和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学生使用。相关检验费用由成交磋商申请人承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谈判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谈判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谈判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谈判申请人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谈判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

1.3谈判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谈判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谈判申请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提供谈判申请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提供谈判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谈判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其他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将所采购的物品(被褥)样品一套带至谈判现场由采购人及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成交谈判申请人样品由学校进行封存,不予退还;未成交谈判申请人样品谈判结束后退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6日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17时30分(三个工作日)。

2.地点:符合条件的投标商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报名或者将上述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进行网上报名。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修正进行补充,未提供材料的产生的不良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售价: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三川大酒店附楼二楼。

3、谈判申请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现场递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递交至昌宁三川大酒店附楼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三川大酒店附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

2.谈判申请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3.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昌宁县第二幼儿园

地 址:昌宁县田园镇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189*****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

联系方式:0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先生

电话:0875-*******


标签: 第二幼儿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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