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绥阳镇中心卫生完房屋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宁市绥阳镇中心卫生完房屋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经东宁市绥阳镇中心卫生院研究决定,将位于东宁市绥阳镇新农社区内一栋房产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东宁市绥阳镇新农社区内一栋房产位于东宁市绥阳镇兴阳街,不动产权利人为东宁市绥阳镇中心卫生院,不动产权证号为黑(2019)东宁市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681.97平方米,所在楼层1-3/3层,混合结构,医疗卫生用途,建筑年代2018年,现处于正常使状态。以公开竞标方式竞租,竞标出价最高者中标。

2.租赁期限:五年,以场地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二、招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

地点:牡丹江杰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港湾17号楼8号门市

三、招标的标的物

东宁市绥阳镇新农社区内一栋房产租金每年人民币*****元(大写:伍万元整),低于底价的投标无效。在签订合同之日付清第一年的租金。

四、招标要求

1.竞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等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东宁市绥阳镇新农社区内一栋房产按现状进行招租,竞租人应在参加竞租时进行实地查验,并到绥阳镇中心卫生院查阅竞标及约定的相关资料。

3.竞标成功后,承租人应满足如下条件。

(1)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缴税,不得将承租的场地及设施用作黄、赌、毒等从事违法活动和非法经营的场所;在未经取得任何行政许可情况下不得存储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可能出现噪音污染的生产加工等活动,不得造成环境污染的任何行业。(2)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部实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3)承租人不得私自将承租的租赁地及设施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处理。(4)经申请绥阳镇中心卫生院研究同意后,可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对承租的场地设施进行装修、改造等,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5)合同期满后,绥阳镇中心卫生院收回场地及设施再进行公开招租时,对原承租人的装修、改造或增加建构筑物及设施的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4.东宁市绥阳镇新农社区内一栋房产租赁招投标过程及合同签订等由绥阳镇中心卫生院办理和见证。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地址:绥阳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迪女士

联系电话:152*****4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完房屋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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