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中心及西宁市公司卷烟终端配送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一-招标/资审公告
物流中心及西宁市公司卷烟终端配送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一-招标/资审公告
物流中心及西宁市公司卷烟终端配送车辆采购项目 (第二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中心及西宁市公司卷烟终端配送车辆采购项目 (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招标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流中心及西宁市公司卷烟终端配送车辆采购项目 (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烟草物流中心(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美玉大道10号)及青海省烟草公司西宁市公司(西宁市南川西路10号)
(2)招标内容:柴油厢式货车4辆,纯电动厢式货车6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产品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9月19日00:00时至2024年09月23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张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52*****84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64号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7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人:宋女士 |
电 话:152*****844 | 电 话:0971-******* |
传 真: | 传 真:0971-******* |
2024年09月18日
标签: 卷烟终端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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