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临漳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漳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临审批招标(2024)28号批准,招标人为临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业主为临漳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临漳县现行行政辖区范围内,信和商厦东侧停车场、文化艺术中心西侧停车场、盛世阳光东侧停车场、城管执法局南侧停车场、污水处理厂内部停车场、七子湖公共停车场、邺令公园南侧停车场、金凤公园西南侧停车场、泰祥花苑南侧停车场等21处。 2.1.2建设规模:本期新建 196 个充电桩及配套附属设施,建 25 台电力变压器。 2.1.3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计及施工。 2.1.4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要求和规定,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2.2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本项目设计及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工程合格竣工验收、移交,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部门结算、施工、竣工相关手续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1.3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的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 3.1.4 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否则拒绝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
  • 3.1.5 其他要求: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9 00:00:002024-09-23 23:59:59,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5、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1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接受异议联系人:安先生 接受异议联系方式:0310-******* 接受异议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育才街兴业大厦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临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0-*******
电子邮箱:lzfgj2011@126.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临漳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漳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霄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永阳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育才街兴业大厦
邮编:/邮编:/
联系人:齐先生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0310-*******电话:031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充电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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