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思乡南湖村2024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

根思乡南湖村2024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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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思乡南湖村2024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40*****

1、招标条件

泰兴市根思乡人民政府的根思乡南湖村2024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根思乡南湖村(投标人自行实地勘察现场)。

(2)招标控制价:******.87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 合 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清单中注明的根思乡南湖村2024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包括安装路灯、景观灯约180张。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付审计价的40%,2025年年底付审计价的70%,余款2026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相应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其他

①? 自2022 年 9 月 27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2023 年 9 月 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2024 年6月 27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 ?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②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③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注:5.3(1)、5.3(2)、5.4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 2024年 9 月 19 日至 2024年9 月25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节假日除外),将下列报名资料复印件盖章扫描发送至**********@qq.com,并同时备注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请付至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员工支付宝账户152*****500(张萍),支付时须备注单位名称及缴款事项,并将付款记录截图与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一同发送。因未发送支付截图造成招标代理无法确认付款结果的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截图;(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报名费截图。(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7、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本次采用线上交易方式:

    ①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压缩加密,通过电子邮箱将压缩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qq.com,并在开标时间后10分钟内将密码发至上述邮箱;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密码将被拒绝,请各投标单位注意递交时间,逾期递交的相关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一投标人递交多份投标文件的,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发送电子投标文件及密码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以一个完整的PDF形式发送,招标人有权核查中标人的相关原件。

    ②现场搭建腾讯视频会议系统组织开标。

    8、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人,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0、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http://ggzy.taizhou.gov.cn)

    11、其他

    二次(及以上)公告结束后,如报名或投标单位仍然不足3家时,现场可以直接转换进入竞争性谈判(如满足2家单位)或直接发包程序。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根思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姚怡雯

    电 话:133*****357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戴王路东侧

    联系人:叶佩

    电 话:181*****116

    13、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2024年9 月19 日至 2024年 9 月2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照明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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