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招标公告
煤炭招标公告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敬老院煤炭采购项目
竞 谈 公 告
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敬老院的委托,对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民政局敬老院煤炭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
一、1、文件编号:HTJT*******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金额:12.6万元
二、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敬老院煤炭采购项目
三、煤炭检验和质量要求:
采购单位和监督部门将对投标单位的煤炭进行现场抽样、验货。供货场地只能有一处、煤堆的形状要求规整,甲方提供现货证明,不合格将无权参加投标。
中标供应商供货后,采购人进行1次抽样检验,在取暖期内将不定期进行2-3次的抽样检验,每次抽样全部合格采购人进行按期付款。如检验煤炭热量低于4500大卡扣除煤炭货款的60%,煤炭热量低于4000大卡除扣除煤炭货款的60%以外,履约保证金也不予返还,解除采购合同。煤炭检验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在碾子山区有保存煤炭货场及称量设备,而且必须在碾子山区有采购数量的现货(块煤达到招标数量),没有货物的供应商不得参标。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在取暖期内及时、不间断供货。
四、数量: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蒙煤块煤 | 4500大卡 | 280吨 |
五、结算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六、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按规定标准交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全部煤炭供货完毕并达到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后,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报名资质要求及报名: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7.2具备煤炭生产或经营单位的供应商(由谈判小组评定);
7.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原件;
7.3.1营业执照;
7.3.2组织机构代码证;
7.3.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7.3.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7.3.5银行开户许可证;
7.3.6煤炭生产单位需具有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煤炭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煤炭批发或经营销售等内容。
7.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7.3.8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7.3.9项目具体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三份于2016年9月20日至 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购买文件。
八、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23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评标地点(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采购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敬老院
联系人:张宏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石伟路114号
项目联系人:贾鹏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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