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已由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二次变更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襄区发改审批【2024】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州区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中心 ,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州区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闫营村、曾陈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417万平方米,核心保护区88.94万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232.55万平方米,总建筑及广场面积约3.08万平方米。工程建设拟分为两期实施。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博物馆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人防停车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长江文明汉水流域标本库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游客管理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面积*****平方米(含15个汽车充电桩);村道改造等道路及室外机电工程;公共工程;遗址保护及管理设施等配套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深化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建设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内容。其中:(1)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调整、平面布置图绘制、立面和剖面绘制、施工图绘制、材料和设备清单编制、技术交底与协调、图纸报审报批、监督与质量控制、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项目建设缺陷责任期服务等。(2)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货物、材料进行采购,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3)工程建设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建设施工全部内容、落实施工主体责任、项目建设缺陷责任期服务等。(4)工程量清单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完成财政评审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1)深化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应具备以下资质,①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古遗址、古墓葬)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或单跨36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和1项省级及以上古遗址类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④古遗址类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业绩还需提供文保单位保护级别的证明材料。(注: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且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签章;⑤⑥还须提供网络查询截图和网址。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内容和要求提供。 3.1.6人员要求: 3.1.6.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3.1.6.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文物保护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古遗址、古墓葬)证书。 3.1.6.3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古遗址、古墓葬)证书。(本项人员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3.1.6.4 其他施工人员要求:①房建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其他人员均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应提供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包括专业工种技术人员、资料员、安全员,【提供参与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或者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相关专业的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务等证明资料】。 3.1.6.5除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一期)中相互兼任。以上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 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应网站查询的社保截图。 3.1.6.6其他要求: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及施工单位应提供政府部门年检合格公示资料及查询网址。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3.5 其他要求:3.5.1本项目(一期)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2本项目(一期)计划总工期:115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 3.5.3本项目(一期)要求的质量目标:①深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并依法通过图纸审查;②设备采购与安装:符合国家、省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④工程量清单编制:符合国家、省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3.5.4本项目(一期)合同估算价:*****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万元(初步设计总概算表中(一)一期工程中的长江文明汉水流域标本库房,配套设施中的遗址保护及管理设施、遗址本体展示设施等三项共计2573.57万元的建设内容为文物保护工程,其它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设计服务560万元;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费56万元。 3.5.5本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若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的,缺口部分由地方政府统筹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一期)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襄阳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xz.xiangyang.gov.cn/jyzx/)和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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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8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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