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心“城镇节水大数据分析与智慧监管平台”及“供水管网分区管理与漏损分析模块”合并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水中心“城镇节水大数据分析与智慧监管平台”及“供水管网分区管理与漏损分析模块”合并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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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心“城镇节水大数据分析与智慧监管平台”及“供水管网分区管理与漏损分
析模块”合并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C202408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水中心“城镇节水大数据分析与智慧监管平台”及“供水管网分区管理与漏损分析模
块”合并开发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标人为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城镇节水大数据分析与智慧监管平台:构建城镇节水大数据分析与智慧监管平台,
平台需自行采集原水、制水、供水的水量数据,形成取、产、供、用节水大联动。通过此平
台,可以获得全面的节水数据管理、分析的功能,为节水管理提供强大的工具和支持。供水
管网分区管理与漏损分析模块:通过自行采集 DMA 考核表数据、远传水表数据,对供水管网
进行网格化管理,识别异常水量变化,精准定位漏损发生区域,控制水资源漏损,提高供水
系统的运行效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水中心“城镇节水大数据分析与智慧监管平台”及“供水管网分区管理与漏损分
析模块”合并开发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水中心“城镇节水大数据分析与智慧监管平台”及“供水管网分区管理与漏损分
析模块”合并开发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具有相关业务范围的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
人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
违纪或不良记录,没有因上述情况被招标人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每天的 9:30~11:30,13:00~16:00 时(北京时间)至上海市市政工程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报名(地点:上海市马当路 430 号 611 室,联系人:蔡青青,周六、周日须
提前电话联系)。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
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盖公章;(3)
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现场银行转账,售后不退,用途写明项目简称的报名费-单位简称)。注:现场获取招标文
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获取
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
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招投标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马当路 430 号 6 楼开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马当路 430 号 6 楼开评标室
七、其他
1、项目最高限价:94 万元。其中“城镇节水大数据分析与智慧监管平台”限价 62 万
元,“供水管网分区管理与漏损分析模块”限价 32 万元。
2、项目服务周期:“城镇节水大数据分析与智慧监管平台”的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供水管网分区管理与漏损分析模块”的服务周期:自合同
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3、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对于投标人资格的最终确认将
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根据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认定。如评标时
发现投标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则其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4、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身份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
本人用工合同)出席开标仪式,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开标当天各投标人需签署不
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若拒绝签署该承诺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许昌路 230 号
联 系 人:黄岭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马当路 430 号
联 系 人: 蔡青青
电 话: 15601926758
电子邮件: 81903068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大数据分析 智慧监管 供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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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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