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机钞箱二次招标公告
一体机钞箱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人:交通银行新疆分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品类:
详细描述:
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迪堡一体机钞箱采购
招 标 公 告(二次发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迪堡一体机钞箱采购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迪堡一体机钞箱采购项目
二、内容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迪堡一体机钞箱购买
2.2项目招标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合同包;
2.3 项目招标内容:(1)迪堡328系列存取款一体机RB钞箱30个;
(2)迪堡328系列存取款一体机AB钞箱5个;
(3)迪堡368系列存取款一体机RB钞箱5个。
三、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29.2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交证明其具有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能力以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参与投标。
(1)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企业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所出具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合格报告及迪堡厂家认证材料;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并在当地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必须提供在本市有常设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类似证明;且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已完成的同类产品销售安装合同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备查)
(7)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报名时提供(1)-(6)项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供核对。
五、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标准A4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样有效)。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6号交通银行十二楼行政部)报名。经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24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9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办公楼(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6号交行办公楼12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6号交通银行十二楼
联 系 人:何丽 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采购人:交通银行新疆分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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