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农发行昌吉州分行全辖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TDZB-2024GK42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农发行昌吉州分行全辖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年预算费用 292.76 万元,三年总预算 878.28 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每年
2615525.16 元,人员管理费每年 99000 元,年增资预测费每年 213000 元),招标人为中国
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勤岗位用工管理的通知》精神,
实现昌吉州分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根据《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劳务外包的实施意
见》(新农发银办函〔2019〕4 号)要求,结合昌吉州分行实际,需要对昌吉州分行社会化
用工 33 人实行劳务外包。由劳务外包服务公司对昌吉州分行社会化用工 33 人实行劳务外包,
负责向我行提供车辆驾驶、职工食堂、保洁和打字文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农发行昌吉州分行全辖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农发行昌吉州分行全辖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且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
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投标人必须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和业绩记录,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范围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4.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
明资料)。
6.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
诉纪录;投标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
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5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请于 2024 年 0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北京
时间,上午 10:30-13:30 下午 15:30-19:00 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
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方式:现场获取,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获取文件的,
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售价:500 元/份(招标文
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开标
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予以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开标厅。(如有变动,另行
通知)
七、其他
农发行昌吉州分行全辖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
州分行,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勤岗位用工管理的通知》精神,
实现昌吉州分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根据《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劳务外包的实施意
见》(新农发银办函〔2019〕4 号)要求,结合昌吉州分行实际,需要对昌吉州分行社会化
用工 33 人实行劳务外包。
项目名称:农发行昌吉州分行全辖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TDZB-2024GK42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年预算费用 292.76 万元,三年总预算 878.28 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每年 2615525.16
元,人员管理费每年 99000 元,年增资预测费每年 213000 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由劳务外包服务公司对昌吉州分行社会化用工 33 人实行劳务外包,负责向我行
提供车辆驾驶、职工食堂、保洁和打字文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服务期:三年(实际服务期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昌吉州(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
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且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
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投标人必须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和业绩记录,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范围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4.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
明资料)。
6.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
诉纪录;投标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
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请于 2024 年 0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北京时间,上午
10:30-13:30 下午 15:30-19:00 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方式:现场获取,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获取文件的,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 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16: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开标厅。(如有变动,
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开标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 招标代理: 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地 址: 昌吉回族自治州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 A 座 24F
邮编: 831100 邮编: 830000
联系人: 常亮 联 系 人: 李钊、潘美慧
电话: 0994-2331117 电话: 0991-3265858,18140346736,15276561433
电子邮箱: 290438900@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
地 址:昌吉回族自治州
联 系 人:常亮
电 话:0994-23311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 A 座 24F
联 系 人: 李钊、潘美慧
电 话: 15276561433
电子邮件: 29043890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