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与杭州输油分公司浙赣管道交叉杂散电流整治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第一章 采购公告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 3 号线
与杭州输油分公司浙赣管道交叉杂散电流整治工程谈判采购公
告
1.采购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与杭州输油分公司浙赣管道交叉杂散电流整治工程
已由《关于下达 2024 年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第四批管道修理(调整)计划的
通知》东部储运生〔2024〕158 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杭州输油分公司,招标
代理机构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宁波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与杭州输油分公司浙赣管道交叉杂散电流整治工程已
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告,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与谈判。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与杭州输油分公司浙赣管道交叉
杂散电流整治工程。
2.2 采购项目地点:宁波市。
2.3 采购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工期(服务期):2 个月。
2.5 采购范围:
2.5.1 在管道 2 处位置设置排流地床,其中 76#智能测试桩安装 20 支镁阳
极、 75#智能测试桩安装 10 支镁阳极,每处地床镁阳极通过极性排流器与管道
连接;并在每处测试桩处安装 1 套腐蚀速率探头。
2.5.2 采用强制电流的方式进行排流,包含安装恒电位仪 1 套、安装辅助深
井阳极地床 1 处、通电点安装 1 处、阴保电缆敷设等。
2.5.3 地铁投运后对浙赣线管道交叉段管道进行直流杂散电流复测,复测范
围包括交叉点前后 5km 共计 10km 管道。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1.2 具备防腐保温贰级及以上资质,中国腐蚀控制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
3.2.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3.2.2 响应人需提供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不限于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
供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 1 个财务年度的,须提
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 业绩要求:
3.3.1 2021 年以来有埋地管道杂散电流整治或治理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 1 张),并同时提
供查询网站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上的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
无效;
3.4 本次谈判响应人人员资格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师注
册执业证书(注册于响应人单位),并有 AMPP 或 NACE 认证 CP2 及以上资质证
书,2021 年以来有埋地管道杂散电流整治或治理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须提供
合同及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 1 张),并同时提供查询网站 https://inv-veri.
chinatax.gov.cn 上的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3.4.2 技术负责人持有有 AMPP 或 NACE 认证 CP3 及以上资质证书,;2021 年
以来有埋地管道杂散电流整治或治理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须提供
合同及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 1 张),并同时提供查询网站 https://inv-
veri.chinatax.gov.cn 上的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3.4.3 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生产考核证书(C 本)。
3.4.4 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及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于采购文件发
出起前 3 月内任意时间由社保机构开具或递交响应文件当月由社保机构开具。
3.5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流程,不接受联合体。
4.注册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响应人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s://www.chengezhao.com/)。
4.2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4.2.1 下载时间:2024 年 09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9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4.2.2 本文件不收取下载服务费。
5.响应保证金
5.1 采购人不要求响应人提交保证金。
6.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09 月27 日08 时30 分
6.2 谈判
6.2.1 时间:2024 年09 月27 日10 时30 分。(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6.2.2 地址及场所:采购人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翟山街道北京北路国家管网
集团物资供应中心大楼 8 层以网络视频/电话方式主持谈判会议,响应人应手机
保持畅通。
7.采购人
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杭州输油分公司;
联系人:金宏文;
电话:13777861510;
电子邮箱:jinhw@pipechina.com.cn。
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慕栋;
电话:0516-83457809;
电子邮箱:mudong@pipechina.com.cn。
采购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2024 年 09 月 2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