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药品及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药品及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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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药品及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B24095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药品及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4 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看守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340,000.00(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药品及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药品及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
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
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
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
2.3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
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还须包含体外诊断试剂)
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 过去两年内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或成交品种没有被相关机构认定有药品和医用耗材质
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3.3 供应商须自行承诺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药品均具有“药准字”标识;
3.4 供应商须具备冷链运输条件,并提供其具备冷链运输条件的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9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下午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将所有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扫描制作成 PDF 格式文本发送至邮箱,在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
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即可。并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或转账至代理机构以便获取文件(费用
400 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张海波;联系电话:14787109496(邮箱:ynybzbzx@163.com)
开户名(全称):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北
辰支行 账号:137266680194 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2)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汇款凭证(注:未根据本
公告要求的方式、时间进行报名及确认的磋商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不能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
七、其他
昆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药品及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药品及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
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
京时间)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YNYB240958;
项目名称:昆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药品及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0(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
最高限价:¥340,000.00(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
采购需求:拟选择一家服务供应商对昆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的药品及耗材提供配送和供应服
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药品满足《国家药品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和
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医用耗材满足《医疗器械标准目录》等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和招标人
的使用要求。
服务地点:昆明市看守所(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
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
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
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
2.3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
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还须包含体外诊断试剂)
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 过去两年内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或成交品种没有被相关机构认定有药品和医用耗材质
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3.3 供应商须自行承诺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药品均具有“药准字”标识;
3.4 供应商须具备冷链运输条件,并提供其具备冷链运输条件的承诺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9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下午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所有报名所
需提供的资料扫描制作成 PDF 格式文本发送至邮箱,在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和联
系电话即可。并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或转账至代理机构以便获取文件(费用 400 元,售后不
退)。
联系人:张海波;联系电话:14787109496(邮箱:ynybzbzx@163.com)
开户名(全称):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北辰支行
账号:137266680194
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汇款凭证
(注:未根据本公告要求的方式、时间进行报名及确认的磋商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不能参与投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递交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
(2)递交地点: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
村 1 栋 2 号)。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及 U 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视为撤回响
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注:本次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看守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街 303 号
联系方式:0871-68159033
联 系 人:石警官、张警官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
联系方式:0871-68178711/14787109496
联 系 人:张海波/沈鹏飞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看守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看守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街 303 号
联 系 人:石警官、张警官
电 话:0871-681590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
联 系 人: 张海波/沈鹏飞
电 话: 14787109496
电子邮件: ynybzb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耗材 人员 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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