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科重症病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肝科重症病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肝科重症病房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第180医院内
3、建设规模:建设面积约200平方米
4、投资概算:45万元
5、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2月10日;要求工期:70天(日历天)
7、招标范围:图纸及预算清单内所有土建、安装项目。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 标 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或装饰工程叁级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3、工程业绩:拟承包该工程项目经理近5年完成过类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合格;
4、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没有发生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亡3-10人;亡10-5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5000万元),无地方和军队的严重违规记录或不诚信记录;
5、安全保密:投标人不得有“三资”企业或外商投资背景;企业保密机构设置齐全,保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为工程预算10%,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从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四)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0%,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通过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补齐。
(五)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1、资格预审方式:招标人将采取资料原件查验、网络查询、电话查证、现地核实等方式,对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验;
2、投标入围单位数量:本工程投标入围单位不少于8家。
(六)投标报名要求携带资料
投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拟委派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工程或标段的投标(经招标人同意除外),且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
4、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8日(自招标信息发布之日起不少于7个日历天)
(九)投标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〇医院
地址:泉州市第一八〇医院办公楼营房办
联系人:刘晓琴
联系电话:18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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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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