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内陆智能冷水产品养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内陆智能冷水产品养殖工厂建设项目二期、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特色农业深加工及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现代化绿色设施农业项目打捆招标项目名称EPC工程总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内陆智能冷水产品养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内陆智能冷水产品养殖工厂建设项目二期、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特色农业深加工及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现代化绿色设施农业项目打捆招标项目名称EPC工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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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内陆智能冷水产品养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新疆阿勒
泰地区青河县内陆智能冷水产品养殖工厂建设项目(二期)、新疆阿勒泰地区青
河县特色农业深加工及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现代化绿色
设施农业项目打捆招标(项目名称)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JX-2024-091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内陆智能冷水产品养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新疆
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特色农业深加工及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现代化绿
色设施农业项目打捆招标 EPC 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117400 万元,招标人为中科汇裕实业(成都)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内陆智能冷水产品养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规模:170
亩,建设内容: 建设水产养殖池 90000 平方米,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设办公区 6670 平方
米,中间路 3 公里、水渠 1500 米等附属设施建筑,采购尾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等,总
投资 35600 万元;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内陆智能冷水产品养殖工厂建设项目(二期):建
设规模:170 亩,建设内容:建设水产养殖池 90000 平方米,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设办公区
6670 平方米,中间路 3 公里、水渠 1500 米等附属设施建筑,采购尾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
统等,总投资 26500 万元;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特色农业深加工及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350 亩,建设内容:食用菌菌棒加工厂 26660 平方米,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产
品烘干、粉碎加工等)53330 平方米,智能保鲜库 20000 平方米,常温保鲜库 133330 平方
米,总投资 30000 万元;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现代化绿色设施农业项目:建设规模:400
亩,建设内容:菌光互补植物工厂 133330 平方米(200 亩)、农光互补植物工厂 133330 平方
米(200 亩),总投资:253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EPC 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EPC 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时
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
筑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 年 9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
似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
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
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投标人本
单位人员。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
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
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否则
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③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
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联系方式和邮箱
账号)、经办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查原件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
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 6 号 132 栋 7 楼本项目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 6 号 132 栋 7 楼本项目开标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内陆智能冷水产品养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内陆智能冷水产品养殖工厂建设项目(二期)、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
县特色农业深加工及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现代化绿色设施农业项目
打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青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408071001654300000152、2409141046654300000155、2409141004654300000156、
2409141025654300000157(备案证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河县中科汇裕现代农业科技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科汇裕
实业(成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青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备案证号为
2408071001654300000152、2409141046654300000155、2409141004654300000156、
2409141025654300000157)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
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河县阿尕什敖包乡。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2.2.1 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内陆智能冷水产品养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规模:170 亩,
建设内容: 建设水产养殖池 90000 平方米,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设办公区 6670 平方米,
中间路 3 公里、水渠 1500 米等附属设施建筑,采购尾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等,总投资 35600
万元;
2.2.2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内陆智能冷水产品养殖工厂建设项目(二期):建设规模:170
亩,建设内容:建设水产养殖池 90000 平方米,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设办公区 6670 平方米,
中间路 3 公里、水渠 1500 米等附属设施建筑,采购尾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等,总投资 26500
万元;
2.2.3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特色农业深加工及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建设规模:350 亩,建
设内容:食用菌菌棒加工厂 26660 平方米,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产品烘干、粉碎加工等)
53330 平方米,智能保鲜库 20000 平方米,常温保鲜库 133330 平方米,总投资 30000 万元;
2.2.4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现代化绿色设施农业项目:建设规模:400 亩,建设内容:菌光
互补植物工厂 133330 平方米(200 亩)、农光互补植物工厂 133330 平方米(200 亩),钢筋
混凝土结构,并配套建设田间道路及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及卷帘机等相关配套,总投资:
253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设计: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配合完成施
工图审查;正式成果提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本项目的其他后续服务(含设计技术交底、设计
变更、中间验收、交<竣>工验收)等工作。施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中
的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
工作,最终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工期:109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
建筑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
人员。
3.1.5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
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投标
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
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
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否
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③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
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
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
道龙桥路 6 号 132 栋 7 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0 元/份(招标文件售
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2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联系方式和邮箱账号)、经办人身份证(查
原件留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查原件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3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投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 6 号 132 栋 7 楼本项目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科汇裕实业(成都)有限公司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科汇裕实业(成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666 号 1 栋 13 楼 1306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184836492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 6 号 132 栋 7 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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