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百年学校发展研究共同体”学术研讨活动暨双名计划刘昕校长办学思想研讨会音响租赁招标公告
“全国百年学校发展研究共同体”学术研讨活动暨双名计划刘昕校长办学思想研讨会音响租赁招标公告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实验小学(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全国百年学校发展研究共同体”学术研讨活动暨双名计划刘昕校长办学思想研讨会音响租赁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国百年学校发展研究共同体”学术研讨活动暨双名计划刘昕校长办学思想研讨会音响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4.95万。
最高限价:4.95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供货期限:采购人于2024年10月12日正式开展活动。供应商需提前一周进场安装、调试配合采购人走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3.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六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三、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 5% 。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单位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24日。
地点:“南通市实验小学(http://www.ntccjy.com/ntssyxx/index.html)”
方式:自行下载。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
南通市实验小学北校区科艺楼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实验小学北校区科艺楼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询价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实验小学
联系方式:王老师 138*****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601室
联系方式:戴工 188*****675
邮 箱:jsjc_nt@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38*****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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