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监理已由 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发改批字【2024】64号、涞发招标核【2023】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监理(2)项目编号:HBYZCS-2024-31;(3)建设地点:涞源县境内唐河流域;(4)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阶段全过程;(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6)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9 09:00至2024-09-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双盲评审,即“盲抽、盲评”方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暗标评审。2、本项目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数政〔2024号),实行评定分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如果有异议,可以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第11项。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电话:0312-******* 电子邮箱:lyfgj2020@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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