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滨江城防东延伸段海塘用海申请情况的公示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滨江城防东延伸段海塘用海申请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下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4年9月19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46号;电话:0577-********。
项目名称 | 拟用海申请人 | 拟用海位置 | 拟用海类型 | 拟用海方式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拟用海期限 |
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滨江城防东延伸段海塘) | 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飞云江下游北岸 | 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 | 填海造地用海 | 0.1019 | 40年 |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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