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秸秆环保综合利用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前进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秸秆环保综合利用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前进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秸秆环保综合利用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参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工作业,粉碎离田,深耕(标准达到20厘米)截止到2024年12月5日前完成。悬平,起垄截止至2025年4月25日前完成。具体开始实施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4时00分至2024年09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开标楼(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数字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东望北街11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箱地址:lnzb119@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