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司年招标代理委托服务-非招标公告
湖南公司年招标代理委托服务-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湖南公司招标及非招标业务需要,根据《关于更新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工程〔2023〕18 号)要求,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湖南公司招标及非招标业务。由具体项目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二、采购物资\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在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中。参考《关于更新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工程〔2023〕18 号)。 2.3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招标代理服务经验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招标项目,熟练掌握招标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招标项目组开展招标代理服务各项工作,保证招标代理活动质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招标项目质量管理人员:至少1人,且应具有招标项目审计或检查经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配合采购人审核招标文件以及配合审查已完成招标项目等质量检查工作。 (3)招标项目服务人员:至少1人,应具有招标项目实施经验。为保证服务质量,1人同时承接的招标项目一般不多于10项,如遇项日高峰期,则按比例增加招标项目服务人员。 (4)如成交,签订合同前须提供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名单以及相关证书等资料,经采购人同意后,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更换,须提供同等资质人员且须经采购人同意。如成交商配备的服务人员不满足响应文件中的人员配置方案或承诺,则更换至符合招标人要求。 2.4 信誉要求(服务) 2.4.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4.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4.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4.6 截止到本项目谈判之日的最近三年,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 2.5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具有石油化工或长输油气管道行业的相关服务或工程或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业绩案例。 (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能体现招标代理单位的招标公告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 2.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7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09-22 09:4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09-19 09:40:00至2024-09-22 09:4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09-24 14: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09-24 14:00:00
6.2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供应链管理系统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刘鑫
联系电话:158*****543
电子邮件:liuxin08@pipechina.com.cn
标签: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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