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安徽省阜阳市国税局职工食堂(餐饮)业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阜阳市国税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FYCGZZXCS*******
三采购内容:
由餐饮公司提供加工等餐饮服务的半包形式,开展食堂管理工作。工作日约为每天150人提供早、中餐餐饮服务及工作日临时人员的接待餐服务。
服务期:暂定半年。项目执行期满后,由阜阳市国税局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否则不再续签合同。
四、招评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五、投标人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资质;
(三)中包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30日
联系人:李刚,0558-*******
七、评标时间:2016年10月9日
八、投标须知:
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有法人签字,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16年9月20日
招标说明
1、食堂现有操作设备均为电器设备,不允许使用其他燃具设备。
2、食堂承包者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及机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食物中毒、生产安全等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食物安全和饭菜质量。
3、员工食堂现有的场地、设备和物资无偿提供承包者使用。
4、食堂承包者需办理所有证照,费用自理,甲方可为其提供相关的资料、证件。
5、食堂承包者主要为员工提供工作餐及接待餐。员工餐早、中餐品种要多样化且必须新鲜;菜品要有质量保证,必须有4-6种品种,荤素搭配。
6、食堂水电费由被承包者承担。
7、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行业许可的健康证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承包者负责食堂的工作人员录用及工资、福利的发放并按国家规定为食堂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8、承包期间食堂的固定资产由承包者负责管理使用,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
阜阳市国税局大宗物品采购领导小组
201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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