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煎煮液快递公司遴选公告

和县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煎煮液快递公司遴选公告

和县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煎煮液快递公司遴选项目如下,请各潜在供应商依据公告要求制定投标材料参与该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药饮片及煎煮液快递公司遴选项目。

二、采购方式:限额以下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1、项目预算:12元/公斤。

2、采购周期:1年。

3、采购需求:

①该项目预算包括快递包装泡沫盒、胶带及冰块(根据需要)等所有包装辅材。

②在项目预算的基础上每增加1公斤(不足1公斤按1公斤计)增加1元快递费。

③配送时间要求:该项目要求配送至患者家中,和县城区内上午取件当天送达,城区外最迟次日送达。

④取件时间和地点:上午10:40-11:00、下午16:00-16:30。取件地点为和县中医院1号楼3层煎药室。

⑤其它权利义务合同内明确。

四、采购周期:1年。

五、投标材料(壹份)

1、报价单:供应商需提供第一次和第二次两份报价单,具体要求见以下备注。

★备注:1、按每公斤报价,格式自拟,盖章有效。2、第二次报价单需密封放进投标材料内,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启。第二次报价可以等同于第一次报价,但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整个投标材料按无效处理。若未提供则视两次报价相同。

2、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快递方面内容。

★备注:1、以上材料需盖章且为必需提供的投标材料,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按无效投标材料处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包含)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材料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包含)起5个工作内(工作时间)。

2、密封要求:以书面形式盖章密封,送至(或邮递)我单位,逾期不予受理。外包装上须注明:“和县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煎煮液快递公司遴选项目+联系方式”(没有盖章密封的不予接受)。

3、提交地点:和县中医院十六楼纪检科 王主任 0555-*******

4、项目联系人:和县中医院药剂科 徐主任 0555-*******

和县中医院采购部 周主任 0555-*******

八、评审:最低评标价法。

九、特殊情况处理:因本项目属于限额以下自主采购,若满足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按下列特殊情况处理

1、满足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仅有两家时,谈判继续。

2、满足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仅有一家时,评审小组认定该投标材料无违法违规及不合理情况后,对仅有的投标单位进行单一来源价格谈判。

3、除以上方式外,采购人也可认定缺乏竞争性而选择重新采购。

十、中标公示:自公告响应截止时间起一周内完成评标并发布中标公示。

和县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煎煮液快递公司遴选项目如下,请各潜在供应商依据公告要求制定投标材料参与该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药饮片及煎煮液快递公司遴选项目。

二、采购方式:限额以下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1、项目预算:12元/公斤。

2、采购周期:1年。

3、采购需求:

①该项目预算包括快递包装泡沫盒、胶带及冰块(根据需要)等所有包装辅材。

②在项目预算的基础上每增加1公斤(不足1公斤按1公斤计)增加1元快递费。

③配送时间要求:该项目要求配送至患者家中,和县城区内上午取件当天送达,城区外最迟次日送达。

④取件时间和地点:上午10:40-11:00、下午16:00-16:30。取件地点为和县中医院1号楼3层煎药室。

⑤其它权利义务合同内明确。

四、采购周期:1年。

五、投标材料(壹份)

1、报价单:供应商需提供第一次和第二次两份报价单,具体要求见以下备注。

★备注:1、按每公斤报价,格式自拟,盖章有效。2、第二次报价单需密封放进投标材料内,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启。第二次报价可以等同于第一次报价,但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整个投标材料按无效处理。若未提供则视两次报价相同。

2、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快递方面内容。

★备注:1、以上材料需盖章且为必需提供的投标材料,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按无效投标材料处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包含)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材料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包含)起5个工作内(工作时间)。

2、密封要求:以书面形式盖章密封,送至(或邮递)我单位,逾期不予受理。外包装上须注明:“和县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煎煮液快递公司遴选项目+联系方式”(没有盖章密封的不予接受)。

3、提交地点:和县中医院十六楼纪检科 王主任 0555-*******

4、项目联系人:和县中医院药剂科 徐主任 0555-*******

和县中医院采购部 周主任 0555-*******

八、评审:最低评标价法。

九、特殊情况处理:因本项目属于限额以下自主采购,若满足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按下列特殊情况处理

1、满足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仅有两家时,谈判继续。

2、满足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仅有一家时,评审小组认定该投标材料无违法违规及不合理情况后,对仅有的投标单位进行单一来源价格谈判。

3、除以上方式外,采购人也可认定缺乏竞争性而选择重新采购。

十、中标公示:自公告响应截止时间起一周内完成评标并发布中标公示。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