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人民医院超市委托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双峰县人民医院超市委托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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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人民医院的双峰县人民医院超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人民医院超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MCCGSF2024-020
3、采购项目预算:0元
4、服务期限:2年。
5、采购项目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t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参加投标者,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响应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于2024年9 月 10 日起至2024年9 月16日,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5: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到双峰县井湾安置区27栋递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9月 30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双峰县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 (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应当拒收。
五、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双峰县人民医院
地址:双峰县永丰街道八本街与曾国藩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137*****16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峰县永丰街道井湾安置区27栋
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188*****899
监管部门:双峰县人民医院纪委
地 址:双峰县永丰街道
标签: 委托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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