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口腔医院智能AI呼叫中心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口腔医院智能AI呼叫中心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口腔医院智能AI呼叫中心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呼叫中心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口腔医院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10: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1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室 | ||
预算金额 | ¥1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晓彤、常柳、王洁、周倩、常珊、孙亚萌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口腔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路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杜老师,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晓彤、常柳、王洁、周倩、常珊、孙亚萌022-******** |
项目概况
天津市口腔医院智能AI呼叫中心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44*****0561
项目名称:天津市口腔医院智能AI呼叫中心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智能AI呼叫中心服务1项,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系统上线,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1室
方式:现场售卖;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口腔医院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路75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方式:杨晓彤、常柳、王洁、周倩、常珊、孙亚萌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常柳、王洁、周倩、常珊、孙亚萌
电 话: 022-********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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