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行走的医院”项目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扬2023年“行走的医院”项目先进单位的公示
华蓥市“行走的医院”项目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扬2023年“行走的医院”项目先进单位的公示
按照《华蓥市“行走的医院”项目推广实施方案》《华蓥市“行走的医院”项目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发我市基层卫生健康战线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市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华蓥市“行走的医院”项目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对2023年度在推广实施“行走的医院”项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项目村卫生室予以表扬,现将表扬名单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向我单位反映,联系电话:0826-*******。
附件:关于表扬“行走的医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公示.doc
华蓥市“行走的医院”项目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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