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招标公告

煤炭招标公告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煤炭采购项目公告

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的委托,对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煤炭采购项目进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
一、1、文件编号:HTGK*******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金额:368500.00元

二、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煤炭采购项目

三、煤炭检验和质量要求:

3.1投标单位需在富区有货场,采购单位和监督部门将对投标单位的煤炭进行现场抽样、验货,报名时提供甲方开具的现货证明。

3.2需要煤炭生产企业的质量检测报告,供应商还需出具煤炭生产企业所开具的售煤发票,未提供采购煤发票原件的无权参加投标

3.3硫不能超过0.4%并提供环保证明,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的无权参加投标

3.4中标供应商供货后,采购人进行1次抽样检验,在取暖期内将不定期进行2-3次的抽样检验,每次抽样全部合格采购人进行按期付款。如检验煤炭热量低于5000大卡扣除煤炭货款的60%,煤炭热量低于4500大卡除扣除煤炭货款的60%以外,解除采购合同。煤炭检验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5在富区有称量设备,而且必须有采购数量的现货(达到招标数量),没有货物的供应商不得参标。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在取暖期前及时供货。

四、数量: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1

5000大卡
550吨

五、结算方式:

验收合格后,按时付清

六、报名资质要求及报名: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6.2具备煤炭生产或经营单位的供应商(由评委会评定);

6.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原件;

6.3.1营业执照;

6.3.2组织机构代码证;

6.3.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6.3.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6.3.5银行开户许可证;

7.3.6煤炭生产单位需具有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煤炭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煤炭批发或经营销售等内容。

6.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6.3.8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6.3.9项目具体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三份于2016年9月20日至 2016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文件。

八、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1日下午14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评标地点(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人: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人: 赵冬宇 联系电话:186*****115

采购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石伟路116号

项目联系人:贾鹏越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煤炭采购 信息化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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