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制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制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03-W1053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于2024年9月3日第一次组织,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而流废标,根据专家和采购单位意见,现重新组织招标,欢迎各供应商积极响应。

包号/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1

弥散式制氧机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7,000.00

55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产氧量10L/min型,其中制氧主机是二类医疗器械。

1-2

弥散式制氧机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25,000.00

9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产氧量20L/min型,其中制氧主机是二类医疗器械。

1-3

弥散式制氧机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35,000.00

19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产氧量30L/min型,其中制氧主机是二类医疗器械。

1-4

车载制氧机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0,000.00

34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其中制氧主机是二类医疗器械。

1-5

制氧站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488,000.00

1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其中制氧主机是二类医疗器械。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2,653,000.00元,贰佰陆拾伍万叁仟元整

采购包1:2,653,000.00元,贰佰陆拾伍万叁仟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2,653,000.00 元,贰佰陆拾伍万叁仟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销售商时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销售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销售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线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5号一楼开标大厅(导航到大营门36号院往前再走50米,进院子一楼开标大厅)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5号一楼开标大厅(导航到大营门36号院往前再走50米,进院子一楼开标大厅)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1、专用文件中“特别提示”第十条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零配件支持承诺》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的报价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为方便供应商估算成本合理报价,现补充说明,约7成的弥散式制氧机外机到终端平均距离为15米,约3成的弥散式制氧机外机到终端平均距离为6米。 3、制氧站设备间涉及部分房屋改造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制氧站设备间改造清单和现场图片》),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部分成本,不进行单独报价。 4、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可将第一次的投标保证金用于本次,无需再次缴纳,但需提供书面说明。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助理、黄助理

办公电话:028-********

移动电话:131*****871198*****590

传真:028-********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5号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副站长

联系电话:0891-*******189*****786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主任

联系电话:0891-*******

2024年09月18日


,四川,成都市,锦江区,成都,028-8,0891-

标签: 制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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