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常德市武陵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71号)、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农办发〔2024〕6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2024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已进入高素质农民培训系统培训机构资质库(尚未入库的经验收合格后可申请,由市、省主管部门核准后入库)。
2.愿意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3.具备较高管理水平,规章制度健全。有较强跟踪培养的组织能力和实践培训经验,具有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的能力。
4.具备固定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拥有可以容纳70人以上的多媒体培训教室,自有学员培训所需的食宿条件,交通便利。
5.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6.具备现代教学设备及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7.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8.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培训入库。
二、遴选认定程序
1.武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相关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3.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局党组会议通过,确定培训机构;
4.将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
三、申报时间
请有意承担培训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主体)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培训机构申报表和相关资料(PDF扫描件与装订成册的纸质资料)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民教育事务中心。联系人:李昌文,电话:152*****971,电子邮箱:**********@qq.com 。
四、材料报送
自愿申报的培训机构(主体)需报送下列资料:
1.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申请报告;
2.培训机构情况(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及培训场所、实训基地等设施设备条件,以及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等情况);
3.有关证明材料(培训机构需提供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明和从事农民培训工作的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
常德市武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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