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泰安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泰安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泰安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泰安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交易中心项目编号:SJ-ZC-********-01-01

项目名称: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泰安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采购内容: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泰安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规划编制服务期1年,后续服务期5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备案专业至少有公路、水运,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规划咨询,备案信息已经由国家发改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公路、铁路、民航、港口河海等相关专业至少一项)资格;

3.3供应商需具备近5年(2019年9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一项市级综合交通规划咨询工作的业绩。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告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

2、地点:本项目投标单位无需通过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网址:http://www.taggzyjy.com.cn:8081/)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注: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审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3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

3.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经理联系方式:0538-*******

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科长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7号

电话: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中衡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绿色山庄1号楼2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方

电话:0538-*******


公告附件: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
公告附件: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服务采购 发展规划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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