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丰县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建设验收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关于信丰县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建设验收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关于信丰县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建设项目验收服务单位的遴选公告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1]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为确保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验收服务单位遴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我单位决定对成套设施装备项目验收服务单位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遴选内容
项目内容:在我县范围内根据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1]30号)文件建设的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
主要工作:对建设完成的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积极配合县相关部门提出的合理要求,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出具书面说明,列出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次验收。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要求
1.提供报价单。报价单使用单独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启封公章。费用为单个建设项目验收费用(报价含税费)。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营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涉及内容,并且从事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咨询、鉴定、造价、监理等相关业务工作2年及以上,并且具有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或工程监理专业。以上资质和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用于审查备案。申请单位在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书写名称及联系电话。
三、报名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2日。
报名地点: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191号信丰县农业农村局509室。
四、有关事项
遴选结果将在信丰三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遴选公示无异议,签订相关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宪裕,电话0797-******* 15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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